5月23日,康宁公司 (纽约交易所代码:GLW) 今日宣布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信濠)就康宁在美国纽约州西部地区法院向信濠提起的一起诉讼达成和解。康宁公司以未披露的对价就本次诉讼达成和解,并同意无损双方权益地自愿撤案。
合同违约争议集中在信濠对于已履行了5年的商业协议中定义的康宁知识产权的使用的遵守情况。根据该协议,康宁同意向信濠分享其专有技术,使其能够加工康宁®大猩猩®玻璃,相对应地,信濠公司则同意将康宁的技术视为机密,并仅用于康宁大猩猩玻璃。
据了解,在5月17日,信濠光电(301051)也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。公告称,近日,公司与康宁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,公司收到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正式发文,康宁公司已无偏见自愿撤案,本次诉讼正式结案。公司与康宁公司已在专有技术授权及保密等方面达成了协议,未来双方将会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保持商业合作。
公告显示,2018年10月,Corning Incorporated(以下简称“康宁公司”或“原告”)就合同违约一事以公司为被告向美国纽约西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。原告诉称公司使用了合同涵盖的康宁专有技术加工了非康宁玻璃。因此请求法庭判令:1、确认公司已构成违约并仍在继续违约;2、禁止公司及其相关人员:(1)使用或披露公司与2016年4月至今从康宁获得的任何保密资料或商业秘密,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;(2)使用根据合同中康宁技术定义的专利及申请中所述的技术,但根据合同正在精加工的康宁玻璃除外;3、责令公司赔偿康宁在庭审中被证明的损害损失金,包括因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伤害;4、责令公司归还和/或退回因其违反本合同而可能获得的所有营业收入、盈利、利润、补偿和利益;5、要求公司允许康宁对其工厂进行审核;6、责令公司负担康宁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;7、由法院酌情给予康宁所有其他法律方面的救济。康宁在其诉讼请求中并未提出明确的诉讼金额,也未提供任何赔偿金额计算依据。